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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损害赔偿

来源:梁平律师   网址:http://www.viplplaw.com/   时间:2015-05-27 1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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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损害赔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相应产品受到权益损害时,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

    消费损害赔偿应遵循的原则

    消费者遭受侵害有权要求赔偿的损失包括物质损失、人身损害、精神损害。对此,有过错的经营者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赔偿损失的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受到的财产、人身和精神方面的损失得以恢复到损害前的状态。所以这种对等赔偿仅仅只是有过错的经营者对消费者承担的最基本的法律责任,也是适用最广泛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全文

    消费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和范围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向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索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产品说明书、消费清单、交费单据等。

    2、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受到损害时,应对损害的后果及造成损害后果的原因的相关证据予以保存、保全。 >>全文

    ■ 相关连接:

    消费者如何向销售者索赔

    问题:我通过中介公司买了房产,交完房款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书。办过户手续时,得知此房有抵押贷款没交清。对此,房主称已向中介公司说明,中介公司称忘了说了。其实是中介公司为了促成合同故意没说,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你与中介公司形成居间合同关系,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全文

    消费者可要求增加赔偿损失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1倍。这是一项惩罚性赔偿金制度的规定。在我国传统民事法律规范中,实行的是实际赔偿制度。因此惩罚性赔偿的规定,是我国民事法律的一项重大发展。 >>全文

    消费者受辱 请求精神赔偿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侮辱或者诽谤消费者、搜查消费者的身体或者携带物品、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致消费者具有人格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其他情形),对消费者造成精神损害的,经营者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经营者除承担上述民事责任以外,还应当赔偿消费者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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