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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后副经理低价买房被控贪污

来源:梁平律师   网址:http://www.viplplaw.com/   时间:2016-08-05 11: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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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练情情) 广东信托房地产公司副经理王某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以低于市场价格购买了单位位于五羊新城的两套房屋,贪污差价44.5万元,王某昨日在越秀区法院过堂受审。王某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无罪辩护,称当时低价购买单位商住房的员工有50多人,从副经理到临时工都有,王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去获取购房优惠。

  广东信托房地产公司是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的子公司。1999年1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破产,为国内首例非银行金融机构破产案,被称作“中国第一破产案”。此后,破产清算组进驻,接管破产企业。2003年2月28日,该破产案被宣告终结破产程序。

  焦点一:有没有利用职务便利

  越秀区检察院指控,在2001年6月至8月期间,也即广东国投破产清算期间,广东信托房地产公司副经理王晓宁被指控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倒签合同的手法,逃避破产清算组的审批,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买了该单位位于广州大道的两套空置住房,贪污差价44.5万元。按照规定,破产资产的增减都必须经过破产清算组的同意。王某于2001年8月购买该房产,但合同日期倒签至1993年,即在破产清算组成立之前,以此逃避破产清算组的审查。

  王某现年56岁,任广东信托房地产公司副经理,现处于停职状态。被取保候审的王某昨日一身便装前来受审,有众多王某的同事和亲友前来旁听。王某承认自己曾低价购买单位两套房屋,但否认这种行为构成贪污罪。

  王某称,尽快将空置商住楼变现和低价让利给员工是经过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跟他一起购买房屋的一共有50多人,上至经理,下至临时工都有,大部分是以亲属的名义购买,只有几个员工是以本人名义购买的,同期共售出了90多套房屋。自己跟其他购房者一样,都只负责签名和付款,并认为即使签了名也同样要通过破产清算组的同意,才能购房,不应该有罪。王某的辩护律师认为,王某并没有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国有财产。

  据了解,该房产位于五羊新城内的鸿景大厦,面积共170多平方米,王某以妻子的名义购买了两套,单价是2500元每平方米。法庭调查显示,鸿景大厦的开发商即为广东信托房地产公司,成本价为每平方米2400多元,王某是以成本价买进的。目前该两套房屋,一套是王某的亲友在住,另一套是出租。

  焦点二:房产究竟价值多少

  控方出示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显示,该两套房屋价值88万元左右,以此计算出王某贪污的差价为44.5万元左右。王某不认可该份房产评估报告,认为2001年的时候房价达不到那么高,要求重新进行房产价值评估。王某的辩护律师称,当时鸿景大厦的市场价格应为3000多元每平方米,两套房屋价值60万元左右。

  据悉,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将择日继续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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