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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冤九年无罪释放,杀人凶手终审死刑

来源:梁平律师   网址:http://www.viplplaw.com/   时间:2016-08-05 11: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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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电话“爆”出命案真凶
蒙冤农民无罪释放,杀人凶手终审死刑

核心提示:
上世纪末的一个寒冬,一名花季女孩被人杀害,沉尸井下,其叔叔张绍友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而遭受牢狱之灾;9年后,一个来自新疆的神秘电话,让受害人家属万分震惊:杀害女孩的凶手竟另有他人!
2008年4月,此宗命案犯罪嫌疑人胡小刚落网;随后,正在服刑的张绍友被取保候审。
2009年1月7日,张绍友的家人接到两份盼望已久的法律文书:一件是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定,维持“胡小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一审判决;一件是省高院下达的(2008)豫法刑再终字第001号刑事判决书,宣告张绍友无罪,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这宗离奇命案,有着怎样的曲折?

(小标)“害死侄女的不是我”
2008年岁末,豫东大地寒冷逼人。
当54岁的张绍友慢慢走进哥哥张绍军家的院子,看到记者在场,迟疑地停住了脚步。哥哥赶紧迎上前拉住他的手。“天恁冷,咋不厚点?”摸着弟弟单薄的衣服,张绍军轻声责怪。
眼前的张绍友面容黑黄,头发凌乱,身材瘦弱。他拘谨地坐在凳子上,腰板挺直,双手规规矩矩放在膝盖上,显得很不自在。
“绍友你放松些,这是在咱家,又不是监狱。”张绍军望着不时打寒颤的弟弟,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数年前,发生在沈丘县纸店镇小李庄行政村的一宗命案,让张绍友身陷囹圄。
受害人名叫张琳(化名),是张绍军惟一的女儿。对张琳的死,身为叔叔的张绍友永生难忘——
1999年12月3日清晨,寒冷袭人。张绍友起床后发现,同住一个院子的侄女张琳不见了,平常随身携带的一串钥匙也找不到了,但她的外衣还在屋里。张琳是村里的医生,经常出外寻诊,可从未彻夜不归。“俺家人都急疯了,找了整整一个月不见人影。”张绍友说,当时他哥嫂在外地开诊所,得知张琳失踪了,立即变卖了家产回家寻女。一个月后,在离张家约500米远的村外一口机井里,有人发现一具浮尸。打捞上来一看,尸体的面目还能辨认,正是张琳。更让张家人悲痛欲绝的是,她脖子上还套着一根白色绳索,绳子的另一头绑着大半袋砖头。
经现场勘查,当地警方发现,除张琳诊所抽屉中丢失了大约300元现金,她的卧室和诊所的门窗都完好无损。经侦查和法医鉴定,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故意杀人强奸案,有两个人被怀疑有重大嫌疑,一个是当地的混混,平常有偷鸡摸狗的行为,但此人没有作案时间;另一个嫌疑人是时年21岁、且已结婚生子的胡小刚。事发当晚,胡小刚曾来诊所找张琳看病,但有人证明胡很快离开了。
就在侦查陷入困境时,一个在张家现场勘查的民警无意中发现,张琳的叔叔张绍友站在窗外“偷听”。于是,这个老单身汉进入警方的视线。2000年1月19日下午,张绍友被沈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带走。
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里,张绍友一直被关押,也不能与家人见面。他多次“供述”了“奸杀侄女”的事实,并交代了“作案过程”。2002年12月24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两罪并罚,判处张绍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年后,河南省高院终审改判张绍友死缓。
“害死侄女的不是我,我冤枉!为啥要承认?不承认就挨打,我受不了啊。”面对记者,一直低着头的张绍友猛地仰起脸,激动地大声辩解。
事实上,自从张绍友被判刑收监,张家人并没有丝毫的欣喜与宽慰,他们无法接受“叔叔奸杀侄女”的残忍现实,内心的疑虑随着街坊邻居的流言蜚语与日俱增:难道如此不堪与不幸,真的发生在这个一向幸福和睦的农家吗?

(小标)“我不相信小叔害死姐姐”
“我们全家都是学医的,姐姐大学毕业后不愿随父母外出开诊所,喜欢守在老家,一边给乡亲们看病,一边照顾奶奶。”忆及姐姐张琳生前的种种过往,张志明泪水满眶。
张志明说,姐姐被害时才22岁,还没有谈恋爱。“姐性格好,人品好,说话慢声细语,做事非常仔细耐心。在老家开诊所时,姐从没跟别人吵过嘴,恁好的人咋就说没就没了啊……”
在张志明眼里,被他称作“小叔”的张绍友虽然是个文盲,没有娶妻生子,但小叔老实巴交,心地善良,待姐姐视同己出,他没有理由害死自己的亲侄女呀?张琳出事时,张家只有张琳、张绍友和他近90岁高龄的老母亲(张琳的奶奶)在家。三个人都住在一个院落里,相隔并不远。平时张绍友睡觉爱蒙头,对当天发生的事情,他说确实没听到动静,至于“偷听”,张绍友说:“俺侄女被人害了,我只不过想听听警察咋查案的,这有错吗?”
张绍友被警方带走讯问时,张志明曾赶到县公安局。“我看见小叔铐着手铐歪在墙角,脸上有明显的青紫痕迹。”张志明回忆,一个民警告诉他,这个案子就是他叔叔干的!张志明很吃惊,马上问了一句:“小叔,这事真是你干的?”张绍友苦着脸说“不是我干的,是他们打我……”话音未落,遭到民警制止,叔侄俩当即被隔开。
回到家,张志明想起小叔含冤带屈的眼神,心里十分不安,但却没有办法。2003年11月,当省高院的终审改判书送到张家时,张志明即将参军。去部队前,张志明只身赶赴商丘,到河南豫东监狱看望张绍友。隔着玻璃墙,张绍友只说了一句“明儿,你小叔冤哪……”张志明看着小叔,没有说话。“当时我想,小叔的神情恁可怜,肯定不是装出来的,我不相信他会害死姐姐。”张志明说,就在姐姐出事前不久,小叔还给在外地的父母打电话,说将来姐姐出嫁,他一定会掏出所有积蓄给姐姐当结婚贺礼。
两个亲人,一个被害,一个死刑。带着对小叔的牵挂和对姐姐命案的疑虑,张志明发誓,“一定要查个水落石出,为姐姐伸冤,替小叔讨公道!”但小叔已经被确认“犯了重罪”,判决已然尘埃落定,人海茫茫,真相何处寻觅?

(小标)“我知道是谁杀了你姐姐”
张琳出事后,她随身携带的那串钥匙不翼而飞,而张绍友始终无法交代钥匙的去处。这个情况,成了这宗命案的最大悬疑。
正是基于此项悬疑,2003年11月20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审理认定,一审查明的张绍友犯罪事实成立,量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根据该案的具体情况,维持强奸罪名,撤销对故意杀人罪的量刑部分,据此改判张绍友死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服刑期间,张绍友不断申诉,表明自己的清白,但因苦无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申诉迟迟没有下文。2005年入冬,河南豫东监狱以“张绍友在死缓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为由”,提出了对其减刑的建议。2006年元月20日,河南省高院采纳了豫东监狱的减刑建议,作出(2006)豫法刑执字第023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将罪犯张绍友由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刑期,自2005年11月20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不变”。
采访中,张绍友拿出他服刑期间的胸卡,上面印着他的名字和照片,编号为4128319248,监管类别为“二级严管”。“这是俺坐牢的证据,我要留着当纪念。”张绍友说。
得知小叔被减刑,已从部队复员回家的张志明很欣慰。此时,张志明在沈丘县做酒水代理生意,“干这行能接触更多的人,说不定哪天有人喝醉了酒,不小心会说出姐姐被害的真相。”张志明告诉记者,他还将自己的名片印上姐姐的事情,希望能从大家的闲聊中获得一些线索。
2008年3月10日,对张志明来说,这一天是他今生都值得牢记的日子!
“那天,我正在店里忙活,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张志明说,电话是从新疆打来的,在确认了张志明的身份后,听筒里那个神秘的声音告诉他“我知道是谁杀了你姐姐,他叫胡小刚,现在新疆……”
那一刻,在张志明听来,听筒里传出的声音宛若天籁,他激动得浑身发抖。两人的通话持续了两个小时,张志明始终将手机紧紧贴着耳朵,保持着半蹲姿势,一字不漏地记录下神秘来电的每个信息。
当晚,张家将电话录音刻成光盘待用。“不管那人提供的信息是真是假,全家人都不敢有半点大意。”张志明说,第二天,他和父亲乘坐早班车赶到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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